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有关的法规、文件、材料
(一)已印发或转发的法规、文件和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2004年1月13日);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2004年5月17日);
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成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通知》(鲁煤安发字[2004]10号,2004年6月24日);
4、《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鲁煤安查字[2004]91号,2004年7月1日);
5、《关于认真做好申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备工作的通知》(鲁煤安查字[2004]92号,2004年7月1日);
6、《关于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征求意见事项的函》(鲁煤安函字[2004]20号);
7、《关于在安全评价工作中认真核实乡镇煤矿煤炭储量的通知》(鲁煤安函[2004]21号,2004年8月4日);
8、《关于建立申请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联系网络的通知》(鲁煤安函[2004]22号,2004年8月4日);
9、《关于认真做好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鲁煤安函[2004]25号)
10、《关于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讨论稿);
11、《关于启用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印章的通知》(鲁煤安办字[2004]104号)
12、领导讲话
13、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9种文书格式文本(11项内容)。
(二)有关系的法规、文件和规定
1、《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003年8月27日公布,2004年7月1日施行);
2、《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施行);
3、《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日施行)及其配套法规;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或有关煤矿安全的内容;
5、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煤矿安全规程》;
7、《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财建[2004]119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山东煤矿监察局 鲁财企[2004]26号文转发);